北京语言大学教师个人主页系统管理规定(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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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语言大学教师个人主页系统旨在为全校教职工提供可自主维护的教职工个人网络空间,是学校对外宣传和形象建设的重要平台。信息化办公室承担平台的建设和运行工作。为了更好地服务各位教师,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北京语言大学教师个人主页系统,为全校正式在职教职员工提供免费个人主页空间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简称“用户”)在开通个人主页后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平台管理规定,并在使用中予以遵守。 第三条 用户开通个人主页空间后,登录均使用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信息和密码由用户自己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任何涉及国家秘密和不宜上网的信息,严禁发布,否则用户将承担发布行为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二章 基本功能 第五条 教师个人主页为用户提供地址唯一的个人网络展示平台,教职工可以在该平台发布个人基本信息、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和招生信息等个人基本情况,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个性化栏目。教职工通过教师个人主页教师管理端,选择个人主页空间内容版式,自主维护发布与个人相关的信息。 第三章 管理说明 第六条 学校不定期地对个人主页发布平台进行检修或维护,如因此造成服务中断,信息化办公室会提前发布通告。因此造成的损失学校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学校将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个人主页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用户个人基本信息不真实 2、用户违反本规定的使用要求 第四章 使用要求 第八条 用户需为北京语言大学正式在职教职工,在个人主页空间发布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教职工所填写的信息因不实而产生的任何问题、纠纷和责任,由用户自己承担。 第九条 用户不得将账号和密码转让或借予他人使用。如果用户发现其账号被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系统管理员,因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用户在使用个人主页空间过程中,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行为规范,符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所有与个人主页空间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三)不得发布任何涉密信息与不实信息; (四)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个人主页空间服务; (五)不得利用个人主页发布平台进行任何对学校网络安全产生影响的行为; (六)不得利用个人主页发布平台开展任何带有商业及盈利色彩的宣传行为; (七)不得利用个人主页发布平台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信息,不得骚扰、辱骂、恐吓和中伤他人,不得发布庸俗淫秽等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八)不得利用个人主页发布平台侵犯他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等任何合法权益; (九)如发现个人主页发布平台存在非法使用账号或安全漏洞等情况,应立即报告信息化办公室; (十)教师个人主页仅用于展示教师个人相关信息,其它无关事项请勿发布。 第十一条 用户在使用个人主页发布平台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学校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发布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权利等)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条款的解释权归信息化办公室。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管理规定如与本规定不符,以本规定为准。 信息化办公室 2019年3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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