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WebVPN管理办法(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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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VPN(虚拟专用拨号网络)系统主要用于用户在校外访问原本仅限于在校园网内部才能访问的资源和应用系统。 第二条 为更好的为教职工和学生创造学习、教学、科研和办公条件,方便师生在校园网以外充分使用校内网络资源,学校部署了VPN系统。 第三条 为保证北京语言大学校园网内部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安全,规范我校师生使用VPN系统安全访问校内网络资源,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 VPN账户由信息化办公室统一管理。信息化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批量开通在校学生和教职工的VPN账户。教职工和学生使用VPN服务接入校园网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校园网的有关规定,不得通过VPN服务从事网络违纪、违法活动。 第五条 VPN用户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账号与密码,账号仅限本人使用。 第六条 VPN账号在网上的行为由账号所有人负责。若VPN用户的账号和密码被盗、不慎丢失、工作调离,用户有责任及时与信息化办公室联系,以便注销账户或者更改用户信息。 第七条 VPN用户不得利用VPN服务把校内资源提供给他人使用,否则构成侵权,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由VPN账号持有者承担。 第八条 对故意泄露VPN账号密码或将VPN账号借给他人使用者,或其VPN账号被其他人控制出现异常登录者,信息化办公室有权停止其账号的使用并追究该用户责任,直至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条款的解释权归信息化办公室。 第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管理规定如与本规定不符,以本规定为准。 信息化办公室 2019年3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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