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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动态

关于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报送“网络安全联络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0访问次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系统保障“庆祝建党100周年”网络安全工作任务,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加强我校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主管领导(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任务有:    

1、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将安全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和措施到位。    

2、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合信息化办公室,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措施;定期查找本单位网络安全隐患和漏洞;规范本单位数据采集和使用,不采集超越职能范围的数据,保障数据安全;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数据破坏。

3、提升本单位的应急响应能力,制定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    

4、加强本单位网络安全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网络安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人员的防护能力。    

5、制定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计划,在重要时期,要配合学校实施限制互联网访问管控措施,对于持续提供互联网访问的重要信息系统要做到安全隐患清零,并设置专人专岗24小时值守。  

二、请校内各二级单位选派一名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担任网络安全联络员,主要任务如下:   

1、掌握本单位信息资产情况,包括本单位的信息系统(网站)、上网电脑、联网打印机、无线路由器、LED电子显示屏等,并做好统计工作。  

2、建立本单位的信息系统(网站)名录,着重收录责任人、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以便提升处置网络安全事件的速度,当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办事大厅”中更新备案信息。  

3、定期组织相关人员,针对本单位所辖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配合信息办完成网络安全扫描和安全测评工作;配合教育部、公安机关做好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及时反馈。   

4、学习并传达有关网络安全方面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学校网络安全相关制度,收到上级部门的网络安全预警通知或信息系统漏洞通报后,应第一时间转告相关技术负责人,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及时反馈整改报告。   

5、在重要保障时期,监督网络安全保障计划的实施,如有重要信息系统持续提供互联网访问,要在开放时段内安排专人值守,制定人员值班表,并报送信息办备案。  

三、请各单位选派的网络安全联络员,在6月26日之前以本人身份登录“办事大厅”,填写“网络安全联络员登记表”。提交后请继续关注流程进度,后续事宜将在“信息办意见”中通知到申请人。        

联系电话/联系人:82303609-805/皮老师                                                  

信息化办公室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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